关于2011年非师范类毕业人员教师教育专业 培训和教育实习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培训机构: 根据湘政办发〔2005〕4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到指定的教师培训基地接受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培训合格后方可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规定,现将2011年非师范类毕业人员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教学法、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学业评价及班主任工作)、教学基本功(包括普通话、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等),并按照相应层次师范生的要求统一组织教育实习。 二、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0日至24日。 三、培训时间: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 四、培训地点: 1.邵阳师范:承担邵东县、隆回县、邵阳县、新邵县、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等幼儿园、小学、初中层次申报人员的培训和实习工作。联系电话:2359073 2.武冈师范:承担绥宁县、武冈市、城步县、新宁县、洞口县等幼儿园、小学、初中层次申报人员的培训和实习工作。联系电话:4236072 3.邵阳教育学院:承担全市高中、中专(职高)层次的申报人员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的培训工作(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前强化培训放在2011年3月初进行)。联系电话:2354337。 五、其他要求: 1.各培训机构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培训计划和参培人员花名册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2.各培训机构按省要求切实做好培训工作,务必在2011年3月1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将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并办理合格证书。 六、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费。 邵阳市教育局 2010年12月14日